陈钱在旁:“楼上那么多人,你怎么记得这么清楚?”
那伙计脸上僵了下,声音极低:“孟小娘子长的好……”
她模样好看,皮肤比剥壳的鸡蛋还白,笑起来更是温温柔柔,说话不紧不慢。
江朝渊摩挲着手里的香囊,想起之前蹲身行了官礼,丝毫不见半点市井之气的女子,的确长得不差。
陈钱挥挥手让人走了之后,才上前:
“大人,属下已经查问过了,奉陵暑热,每年入夏之后,这边许多酒楼茶馆都会在茶中放些清热之物,裕丰斋一直都有放鸳鸯藤,他们未泡的茶叶里也确有此物。”
“至于这驱蚊的香囊,也和那茶叶差不多,城中许多人都会佩戴,吴大人的夫人送给我们应该只是为了讨巧。”
江朝渊看着雨幕没说话。
陈钱继续说道:
“那个孙三味的底子很干净,他自幼生长在奉陵,没有去过京城,连茂州那边也不曾踏足过,和肃安公府没有任何交集,而且刚才用刑之后的说词,也和之前一样。”
“至于那个孟小娘子,她是两个多月前才来的奉陵,家中父母双亡,带着弟弟前来投奔亲戚,她口中的姑母名叫雁娘子,六年前落户奉陵,之后一直都住在城西福来巷,是个宰牲的屠户。”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