它根本没打算隐瞒这是一具屍T。它告诉你:这就是生命。它是血淋淋的,它是粗鲁的,它是充满了脂肪与筋膜的磨难,但它也是最饱满、最真实的能量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想到了志诚。

        想到他那五年给我的「优雅生活」。

        那生活太乾净了,乾净到没有一点血丝。他教我如何优雅地切r0U,却没教我如何去Ai这块r0U身後的野X。他怕我看见生活的真相,因为真相往往就是这块牛排——外面是焦苦的,里面是带着血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我现在才发现,我这辈子,其实更想喝这口带血的汤。

        四十岁的我,不想再当那块被JiNg准舒肥过的、温润到没有个X的菲力。我宁愿当这块在烈火上翻滚过、带着焦黑与血水的肋眼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吃得满嘴都是油,甚至连领口都溅到了一滴r0U汁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喝了一大口深紫sE的马尔贝克红酒。那酒酸度极强,单宁重得像是要在你舌头上跳一支激烈的探戈。酒的涩与r0U的鲜在口中对撞,那一刻,我觉得自己简直是潘帕斯草原上的母狼。

        「这r0U真横。」我擦了擦嘴角,看着林克。

        「不横一点,怎麽对得起这团火?」林克放下刀叉,眼神里有一种前所未有的锐利。「晓芬,你知道吗?探戈之所以好听,不是因为它旋律美,是因为它有一种**随时准备同归於尽的决绝**。吃这块r0U也是一样。你得敢面对那GU血腥味,你才配得上那GU鲜甜。」

        我点点头。这是我四十岁以来,第一次觉得**「血腥」竟然是一件这麽T面的事**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的胃在这种极具冲击力的蛋白质安抚下,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**「力量感」。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