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訚身为掌印内相,当然有听取奏章的资格和权力。

        在大明的统治秩序中,各部、寺、司、局等衙门的主要官员,负责对各自权利范围内的公务拿出具体的处理办法。

        内阁大学士拿到这些处理办法之后,进行大方向上的把控。权衡具体措施的可行性,对多部门参与的项目,进行协调和勾兑。

        司礼监掌印太监则实际掌握着对全过程的审核权。

        简单来说,陆訚的职权和六科对应。

        内阁拿上来的票拟意见,陆訚觉得不合适的可以打回去,但是他没有直接制定政策的权力。

        同样的,外朝的六科给事中也同样拥有将圣旨封驳的权力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这都属于理论上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个位置的实际权力有多大,完全取决于上边放给他的权力,以及对他的制约有多大。

        比如说某副千户,因为隶属关系在南京,平时根本没人管,直接爽的飞起。

        想去山东去山东,想回北京回北京,念头不通达了还能跑江西一趟,把李梦阳打一顿。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