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国皆刑徒,这个当时各国对秦国的印象——就是秦国上下都是犯人。
所谓的军功赏爵是奖励,但是奖励对应的是惩罚。各国变法无法持续,不是因为没有奖励,而是没有奖励的清零机制。
《商君书》中说:“王者刑九赏一,强国刑七赏三,削国刑五赏五。”
就是说,要想国家强盛,就需要制造七个刑徒才能奖赏三个人;如果要建成王者之国,就需要制造九个刑徒才能奖赏一个人。
为了能够达到这个目的,秦国推行了极其严苛的法律,几乎所有人随时随地都会触犯法律。
甚至就是在田间地头干活时,站在那里张望,也会被处于刑罚,成为刑徒,接着,大王开恩,给了你一个赎罪的机会,那就是到军队中去立功赎罪。
这也是为什么,后来刘邦进入咸阳时,一个约法三章,能够让所谓的老秦人,无不是誓死相随。
因为在那之前在秦国除了皇帝之外,全国只剩下两类人:正在服苦役的犯人和将要服苦役的犯人。
因为连坐制度。同室连坐,是一人犯罪,全家连坐。邻里连坐,一家犯罪,九家连坐。职务连坐,从军队到官场都是连坐。
结果到最后,真的是举国皆囚了。
于是到了秦末,就出现了一个非常神奇的现象。起义的陈胜吴广等人是刑徒。原本修长城的刑徒,因为大雨误期要杀头,所以只有起义。刘邦也是靠着释放刑徒起家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