像王艺博刚凭借《陈情令》爆红时,乐华给他接了一堆微商,到后期发现接微商很影响口碑时才将这个习惯更改。
就让商务部门把联系方式转移给李辉的这件事也是薛海提出的。
先谈好,剩余的事宜再让商务部来补充即可。
艺人本人必须得对商务代言有决定权。
因为品牌方是来找“薛海”这个人来代言,不是“乐华”这个公司代言。
就事论事,杜花没有犹豫就答应了。
她的想法很简单:你要这些自理权都能接受,只要老老实实按照合约分钱就好。
利益,永远是第一位。
老一哥韩更如今已经糊逼了,赚钱主要靠的是圈外项目,不需要分钱给乐华。
就按照娱乐圈如今的捞金来看,薛海已经轻轻松松地成为了乐华新一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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